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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海县第一医院关于调整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
各位患友:
因全奶采购价格调整,根据浙价费[2000]10号,浙财综[2000]18号,浙价医[2015]127号文件精神,我院准备调整特需医疗服务项目-全奶。
项目名称 | 计价单位 | 原价格(元) | 现价格(元) |
全奶 | 毫升(Ml) | 0.12 | 0.07 |
注:特需医疗服务项目需自费支付。
收费公示期十个工作日(2024年8月1日-2024年8月14日),公示期满后我院于2024年8月15日开展上述项目服务,并严格按照公示标准及相关规定收费,今后如遇有关特需服务价格项目政策性调整、医疗服务市场供需变化以及人员物资设施成本变动,我们将实时变动调整、予以完善,并及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,确保患者合法权益,规范医疗收费行为,共建和谐医疗环境。
服务联系科室:产科病区 电话:82559043
价格监督科室:医保办 电话:65578358
宁海县第一医院
2024.08.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