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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海县第一医院关于开展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
各位患友:
根据浙价费[2000]10号文件精神,我院准备开展特需服务项目-光子脱毛术、光子美容治疗术。
项目名称 | 计价单位 | 单价(元) |
光子脱毛术 | 部位 | 500 |
光子美容治疗术 | 次 | 1000 |
注:特需医疗服务项目需自费支付。
收费公示期十个工作日(2024年11月15日-2024年11月28日),公示期满后我院于2024年11月29日开展上述项目服务,并严格按照公示标准及相关规定收费,今后如遇有关特需服务价格项目政策性调整、医疗服务市场供需变化以及人员物资设施成本变动,我们将实时变动调整、予以完善,并及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,确保患者合法权益,规范医疗收费行为,共建和谐医疗环境。
服务联系科室:皮肤科 电话:65578418
价格监督科室:医保物价办公室 电话:65578358
宁海县第一医院
2024.11.15